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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语录() 领养四川灾区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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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皓宁

好久没有上网了,因为我们的工作地方和住宅区转移,没有宽带上网,今天我二姨给我们打来电话说让我们关注一下四川灾区失去了父母的孩子,我大嫂想领养一个,有女孩更好。她们俩口子只有一个男孩子,现在已经15岁了,一直想要一个女孩却不能再生育了。大嫂和大哥在村里做点小生意,日子过得还不错,新房子也盖起来,夫妻俩合合美美的。

可是我没有找到怎样帮他联系,后来想到来网上查查看,所以今天特意找个时间和地方来上上网,如果有知情的请帮帮忙。

刘佳皓
这个消息我还正没注意,不过,这两天我会留意看看
刘佳皓
大家来帮 皓宁妈妈,想想办法
wei0912
1、孤儿收养程序: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收养是指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程序才能成立,收养关系一经确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间的关系基本相同。守法律保护。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三、 办理程序
1、收养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到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寄养、送养办公室提出收养申请,并填写领养申请表。
2、寄养、送养办公室人员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根据院内儿童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收养人申请。
对同意申请者,收养人应按要求提供单位证明,查体证明等有关文件。
3、寄养、送养办公室人员对收养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青岛市儿童福利院送养弃婴审批表》,提出初步意见,报院负责人审查。
4、儿童福利院审查同意后将审批表及收养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及被收养儿童档案等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审批。
5、儿童福利院凭审批表及送养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在地区级民政局收养登记管理处办理收养公告。
6、公告期满后,收养人与儿童福利院就收养、捐赠等问题协商并签订收养协议书。
7、收养人持有关审批材料、公告到区民政局收养登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wei0912
成都市民政局建议广大爱心人士,由于此次地震形成的孤儿,正需要进行救治、安抚、甄别身份和联系亲人等工作,故不宜在短期内办理收养。请广大爱心人士予以理解。

首先要明确,领养孤儿是有条件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双方均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成都市民政局已经对领养震后孤儿的事宜作了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1、收养孤儿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遵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办理;
2、符合条件的爱心人士有收养意愿的,可以通过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办理程序的咨询;也可以访问成都民政信息网(http://www.cdmzj.gov.cn/)查询。具体收养手续在各区(市)县民政局办理;
3、成都市民政局建议广大爱心人士,由于此次地震形成的孤儿,正需要进行救治、安抚、甄别身份和联系亲人等工作,故不宜在短期内办理收养。请广大爱心人士予以理解。
联系电话:028-61881766 联系人:张云霞

对于如何办理手续,下面引用相关规定供参考:

第一步:收养人需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亲自到被收养人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第二步:收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是否具有管辖权进行审核;
第三步:对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颁发《收养证》;对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四步: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收养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体检证明。


补充说明:

1、如果自己已经有子女,能否收养孤儿?

对于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以前没有对此作出必须"无子女"的规定。不过,这次地震后,可能有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和一些具体细则。

2、收养与领养有区别吗?

收养是法律承认的一种关系,领养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意思一样。对于没有履行法律手续国家不认可的领养关系,一般被称为领养。

3、一些慈善机构提供领养登记有效吗?

地震期间,一些慈善机构为了方便大家领养孤儿,提供登记报名。这是一种提供多种渠道的方便方式,最终所有慈善机构都会把登记报名者的资料转交给民政部门,然后由民政部门按法规依法办理。

所以,有领养意愿的爱心人士,最终都必须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法律规定,办理领养,不能由他人或者机构代理,必须要本人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

相关的咨询电话如下:

四川省民政厅收养孤儿咨询电话:

028-84423064

028-84423065

成都市民政局收养孤儿咨询电话:

028-61881766
嘉函宝贝

阿,联系人和我同名

goway

番茄真是厉害啊!

wei0912

番茄真是厉害啊!

流泪因为我好想再要一个女宝宝啊,可是我条件不合格~~

年龄没到

而且我已经有一个宝宝了~~流泪

wei0912
叹气我就只差没打电话去问了
刘佳皓
还是番茄的速度快赞
罗皓宁
多谢谢各位热心的支持和帮助。
罗皓宁
不过听说现在政府还没有正式开展这项工作。正在等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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